项目编号:GYJYPG—202609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探矿权人委托,以拍卖方式转让新疆富蕴县阿克塔斯西金铜镍矿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拍卖人
(一)委托人
名称:福建平潭利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6987(集群注册)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富蕴县阿克塔斯西金铜镍矿普查
2.探矿权人:福建平潭利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3.地理位置:新疆富蕴县
4.证号:T6500002024014040057685
5.勘查面积:5.64平方千米
6.有效期限:2024年1月18日至2029年1月18日
7.勘查矿种:金
8.发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9.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如下:

10.位置、交通
矿区位于新疆富蕴县城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30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富蕴县管辖。S226省道从矿区西部通过,沿S226省道可直达富蕴县城,交通非常便利。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9°42′50"~89°45′00";北纬46°44′31"~46°46′31"。
11.拍卖起始价(人民币):530万元
12.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13.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拍卖竞买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
3.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名录”的单位。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方及拍卖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时间、地点
1.拍卖公告与展示期: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8日;
2.拍卖会时间:2026年9月29日11:00(北京时间,下同);
3.拍卖地点:国源优交易系统https://xjgy.bidok.com.cn/;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8日19:00止。
2.报名费:2000元人民币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2.报名地点:登录国源优交易系统(http://xjgy.bidok.com.cn/)首页-投标人登录入口-交易系统登录-产权交易-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 拍卖承诺书
2.拍卖竞买申请书
3.拍卖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买登记表
5.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保证金及报名费支付凭证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9.“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0.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四)资格确认
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9:00)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竞买保证金凭证后,凭拍卖人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五)拍卖佣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竞得人需按照竞买协议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六)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须按规定或约定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并足额交纳转让款、拍卖佣金等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违约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委托方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人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七)竞买保证金、报名费交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户号:512050100100003684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行号:309881002052
注:打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和款项。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转让采用有底价转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即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委托人、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委托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转让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委托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责任自担;
3.竞得人在矿业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草场和林地补偿、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5.本次拍卖转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转让探矿权的现状(包括历史遗留采坑复垦及道路手续办理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异议处理方式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并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额度的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支付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拍卖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
2.本次拍卖转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更正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3.本次拍卖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4.本次拍卖转让事宜可浏览:
(1)新疆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jgyky.com)
(2)国源优交易系统(https://xjgy.bidok.com.cn)
5.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张先生18099188459,谢先生13579959652,马女士13609995441,朱女士17690971009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