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采矿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国资大厦三楼303室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二楼
(三)挂牌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育英路高层2号楼13-2B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49°方向,直距约5千米,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为:东经89°49′08.62",北纬43°56′29.95"。
出让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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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编号 |
直角坐标 |
大地坐标 |
||
|
X |
Y |
经度 |
纬度 |
|
|
1 |
4867716.4200 |
30485425.4238 |
89°49′06.43" |
43°56′37.92" |
|
2 |
4867601.4895 |
30485457.6002 |
89°49′07.88" |
43°56′34.14" |
|
3 |
4867484.4296 |
30485560.4700 |
89°49′12.51" |
43°56′19.71" |
|
4 |
4867038.9995 |
30485566.1798 |
89°49′12.81" |
43°56′19.39" |
|
5 |
4867029.3002 |
30485556.1499 |
89°49′12.36" |
43°56′18.14" |
|
6 |
4866990.7898 |
30485550.0889 |
89°49′12.09" |
43°56′15.24" |
|
7 |
4866901.3104 |
30485558.3697 |
89°49′ 12.47" |
43°56′15.24" |
|
8 |
4866901.4299 |
30485501.0496 |
89°49′09.90" |
43°56′16.26" |
|
9 |
4866932.7403 |
30485500.4300 |
89°49′09.87" |
43°56′18.92" |
|
10 |
4867014.9601 |
30485452.0099 |
89°49′07.69" |
43°56′28.06" |
|
11 |
4867296.7905 |
30485465.0502 |
89°49′08.25" |
43°56′31.49" |
|
12 |
4867402.9904 |
30485479.0302 |
89°49′08.87" |
43°56′34.97" |
|
13 |
4867510.3600 |
30485402.5997 |
89°49′05.43" |
43°56′37.38" |
|
14 |
4867584.7405 |
30485344.1397 |
89°49′02.81" |
43°56′38.94" |
|
15 |
4867632.9696 |
30485344.1404 |
89°49′02.79" |
43°56′39.79" |
|
16 |
4867659.3598 |
30485315.0196 |
89°49′01.49" |
43°56′43.55" |
|
17 |
4867775.3791 |
30485292.3670 |
89°49′00.46" |
43°56′37.92" |
矿种:建筑用砂矿
面积:0.0889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896米至+879米
推断资源量:68.96万立方米
拟出让年限:5.62年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137.9200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7.92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可采储量及出让年限等以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上述采矿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上述采矿权到期即关闭,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恢复治理,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范围内;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竞买人须具备的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络(线上)公开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24日。
(三)挂牌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00至2025年12月9日16: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9日16:00开始(北京时间,下同)。
(四)挂牌会召开时间:2025年12月9日16:00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五)挂牌会召开平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00至2025年11月24日18:00止。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办理手续的方式。
(1)报名前的准备。凡有意参与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进行CA锁办理,或手机下载“标证通”APP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具体办理方法及收费标准咨询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机构(五家渠市CA办理点:青湖铭城小区北侧门面(便民警务室旁)五家渠天诚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0994-5812005),也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内查看“标证通APP”申领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客服,联系电话:400—0921999。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主体登录,下载“驱动程序并查看手册”,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进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查看矿业权交易操作手册,因竞买人配置不当、操作失误或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竞买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24日18:00 ,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上上传报名资料和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竞买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信用报告及截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若有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9.保证金缴纳凭证;
10.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须按上述报名要求提供清晰的彩色盖章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审核。
(四)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挂牌代理机构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签订和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后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申请人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竞价系统,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延时竞价资格,线上竞价规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按要求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 10个工作日。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30日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挂牌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 http://www.mnr.gov.cn/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
3.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wjq.gov.cn/
4.公拍网:https://zc.gpai.net;
5.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 ;
6.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
(五)竞买履约出让价款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市兵团支行
账 号:30715301040011569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994-5828118 /5828275 刘东臣 何红卫 马建琦 史雅薇
咨询电话:18096830018 李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