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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斗服务系统基准站防雷检测服务

发布日期:2026-04-29 16:38:00  浏览:504  属于:公告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GYZB-2026-31-FW

2.项目名称:新疆北斗服务系统基准站防雷检测服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 10万元

5.最高限价: 10 万元

6.招标需求: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所属新疆北斗服务系统基准站,开展100座站点防雷检测,具体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 2026年5月—2026年7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方式和开标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中选择项目进行上传。

3.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①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③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④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采购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采购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20楼

联系方式:徐先生、1365992081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联系方式: 15160993540、15999158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亚婷、耿娟                 

电话:15160993540、1599915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