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市自然资告字[2025]15号
经喀什市人民政府批准,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竞买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4.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竞买申请人经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竞买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单位或自然人不允许参加竞买); 6.在喀什地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欠缴城市配套费、欠缴人防费、水土保持费等以及未按约定开竣工的单位(个人),及其开办、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也不得参加竞买。 7.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责任分解方案》有市场需求的工业项目,可实行“带项目”招标拍卖挂牌供应。KSBQ1001B2025002号拟建设玄动玄武岩纤维项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到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到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 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17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0月17日 18时30分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三楼
联 系 人:依力哈尔
联系电话:13779498949
开户单位: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开户账号:30475101040007116
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