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师告字[2025]15号 2025年06月16日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第十师184团2025年挂-2号 |
宗地总面积: |
92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东安路,南至静月巷,西至童馨路,北至长宁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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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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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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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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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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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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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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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1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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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7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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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3.479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8725BA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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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13.4791万元 |
加价幅度: |
18.4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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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113.4791万元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0日交清。未竞得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 到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 到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14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4团2025年挂-2号 号地块:2025年07月07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16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地块为预挂牌项目,如公告期满之日前师供应方案批复下达,按公告时间成交,如师供应方案批复未下达,挂牌公告期顺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在批复下达之日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挂牌时间起始时,竞买人即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xjbt.gov.cn/ 上开始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竞价,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四)我单位将于2025年05月29日下午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xjbt.gov.cn/确定挂牌竞得人。 (五)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七)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南湖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罗雪娇、李鹏玺
联系电话:0906-3905573、0990-6730019
开户单位: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