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自然告字[2025]10号 2025年04月01日
经新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和县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XH-2025-10 |
宗地总面积: |
169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和县英买里清真寺东侧、新和镇团结社区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1696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4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3224BA0035 |
|||
起始价: |
687.163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到 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到 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1日 14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XH-2025-10 号地块:2025年04月22日 12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6日 12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和县红光路6号
联 系 人:夏日帕·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0997-8122371
开户单位: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20365292500100000389841
开户账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和县支行
新和县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