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轮矿出让公示(2025)1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025年3月31日10:30至2025年4月15日12:00止,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疆轮台县阳霞G3012高速公路以北砂石料矿允许开采区1号砂石料矿采矿权,现将挂牌出让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轮台县鑫聚隆工贸有限公司
场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阳霞镇哈尔墩村友谊路13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2MAEB0TEK40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轮台县阳霞G3012高速公路以北砂石料矿允许开采区1号砂石料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轮台县阳霞镇
面积:0.3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1 |
4651810.00 |
28541143.00 |
||
2 |
4651810.00 |
28541943.00 |
||
3 |
4651410.00 |
28541943.00 |
||
4 |
4651410.00 |
28541143.00 |
||
* |
0 |
0 |
资源储量:122.36
开采标高: +1130米至 +1102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并按规定计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拟出让年限:6年
起始价:3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98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款后,到轮台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8日
如对挂牌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轮台县自然资源局或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准予办理采矿权登记。 联系电话:0991-4846078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轮台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新疆轮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