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探告字〔2025〕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批准,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2025 年克州本级权限第二批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机构
(一)出让人
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阿图什市天山路东38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新疆阿克陶县罕铁列克北区石膏矿普查探矿权
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点号 东经 北纬
1.75°41'47",38°57'05"
2.75°41'37",38°57'21"
3.75°41'27",38°57'54"
4.75°41'41",38°58'01"
5.75°42'08",38°57'38"
6.75°42'03",38°57'06"
0,0
矿种:石膏
勘查区面积:1.07平方千米
出让年限:3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1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出让收益率:2.9%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等以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探矿权竞买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名录”的。
(四)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5年9月17日10:30至2025年10月20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30至2025年11月4日11: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11月4日11:00开始。
(四)挂牌会召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4日11:00
地点: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10:30至2025年10月20日19:00止。
(二)报名地点: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喀什办事处(喀什市滨河南路汇成高层4号楼一单元405)
(三)报名材料
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清晰的彩色打印件盖章原件一式三份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信用报告或截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2.探矿权竞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5.资料费缴纳凭证;
6.其它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交易机构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规定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行号:309881002052
账户号:512050100100003684
注:打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和款项。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采用起始价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整数倍。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会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出让人在现场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探矿权登记
(一)成交结果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并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探矿权出让收益按“探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确定,其中逐年征收的探矿权出让收益为“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相关要求,一次性缴清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矿山开采时,按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 号)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
(四)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挂牌出让确定的成交价后,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勘查许可证。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六)因竞得人违约该探矿权再次出让的,按《拍卖法》相关规定执行,再次出让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差额,由违约竞得人补齐或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竞得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九、对交易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取消其五年内参加矿权交易活动资格,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出让探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交易机构。
(三)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zggzyjy.com.cn:8024/
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s://www.xjkz.gov.cn/
4.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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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08-422575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6日
附件: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2.竞买申请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4.授权委托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