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公示新疆托克逊县二道沟矿井空白区二区普查等4个探矿权协议出让相关信息。
一、协议出让依据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议出让矿业权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2025年8月1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新疆托克逊县二道沟矿井空白区二区普查等4个探矿权。
二、协议出让成交价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根据《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规定,起始价=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矿业权面积。
三、协议出让公示内容
本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映。
联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
联系电话:0991-8815084
传 真:0991-2695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2025年自治区第四批协议出让探矿权信息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