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试管函字[2025]16号 2025年05月27日
经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5-xgc-007 |
宗地总面积: |
2311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铁路专用线以南,上海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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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
5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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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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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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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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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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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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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 |
23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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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12825IA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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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691.0641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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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6月2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该宗地执行“先租后让”政策,本次租赁期为5年,竞得人投资的产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转出让。二、该宗工业用地为“标准地”,一是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和文物影响调查可直接使用评估结果,无需单独开展评估。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达到150万元/亩以上。三是竞得土地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同步与试验区管委会签订《试验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四是竞得土地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按照《塔城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制度》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15日 到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 到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 0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16日 0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5-xgc-007 号地块:2025年06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26日 0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执行“先租后让”政策,本次租赁期为5年,竞得人投资的产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转出让。二、该宗工业用地为“标准地”,一是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和文物影响调查可直接使用评估结果,无需单独开展评估。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达到150万元/亩以上。三是竞得土地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同步与试验区管委会签订《试验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四是竞得土地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按照《塔城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制度》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塔城市巴克图路2号
联 系 人: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联系电话:0901-6666196
开户单位: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