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对昌吉市二六工镇幸福村一组塘坝石料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拍卖人
(一)委托方
名称: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昌吉市二六工镇幸福村一组塘坝石料
2.标的位置:位于昌吉市245°方位,直距约16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昌吉市二六工镇管辖。从昌吉市出发向南东沿G312国道向西行驶至10千米处,转向南沿乡间道路(柏油路)行驶至15千米,即可到达石料区域。外部以G312国道为主干道路交通网,通往其他乡、镇,各类道路路况较好,交通十分便利。料堆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为:东经87°05′54.14″,北纬43°57′42.68″,拐点坐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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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编号 |
地理坐标 |
直角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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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 |
北纬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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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7°05′55.05″ |
43°57′39.74″ |
4869498.15 |
295079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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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7°05′53.40″ |
43°57′43.11″ |
4869602.06 |
2950797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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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7°05′52.43″ |
43°57′45.56″ |
4869677.66 |
2950785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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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7°05′49.68″ |
43°57′42.21″ |
4869574.36 |
2950779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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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3度分带,中央子午线:东经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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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类型:戈壁料;
4.标的占地总面积:0.0172平方千米;
5.标的推断资源量:9.32万立方米;
6.起拍价(人民币):435200元;
7.保证金(人民币):435200元;
8.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
9.拉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拉运完毕
10.特别提示: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对自己参与此次拍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报名、时间、地点(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一)拍卖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10:00时起至2026年2月5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二)拍卖会时间:2026年2月6日16:00时;
(三)拍卖会地点: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30日10:00时起至2026年2月5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展示地点位于昌吉市245°方位,直距约16千米处,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201016048,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自行前往,踏勘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我单位不统一组织踏勘。
四、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一)竞买人申请资格
1.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未在“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报名流程及竞买资格确认
1.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由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由拍卖人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并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拍卖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2.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打印,盖章原件);
(3)授权委托书(制式打印,盖章原件);
(4)拍卖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制式打印,盖章原件);
(3)拍卖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 ①以上各要件如能为原件的,均应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②无授权委托方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③以上各要件如为拍卖人制式文件,均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改动,报名要求资料清晰整洁。
五、保证金要求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申请人,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于2026年2月5日18:00前足额缴纳保证金。
(二)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以银行系统到账为准,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规(约)定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未竞得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3.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买受人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此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和拍卖相关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委托方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六、确定买受人标准
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起拍价或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拍价或底价的,不成交。
七、签订合同、办理交易手续
(一)拍卖成交后,发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条款规定,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并与委托方、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委托方或拍卖人实地看样。
(二)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标的物的名称、面积、功能、品质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四)该标的物属于委托方所有财产,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委托方协助办理登记及交割手续。逾期不办理交割登记手续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与转让方取得联系。
九、对拍卖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所列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三)本次资产拍卖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
2.新疆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jgyky.com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委托方: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01016048
拍卖人: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范女士 齐先生
联系电话:13999102658 13629906030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