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JY-ZCPM202509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宿县山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温宿县山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资源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拍卖人
(一)委托人
名称:温宿县山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甘泉社区文化路1号原财政局办公楼3楼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项目基本概况
1.标的名称:温宿县山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资源
2.标的位置: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佳木镇绿园村
3.标的资源量:27.03万立方米
4.标的类型:砂石土
5.拍卖起始价(人民币):135.15万元
6.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
7.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40万元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交易方式及时间、地点
1.交易方式:公开拍卖;
2.公告与展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10:00至2025年9月26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3.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4.拍卖会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11:00;
5.拍卖会地点: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民生路温宿镇司法所三楼会议室。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10:00至2025年9月26日19: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可线上、线下报名;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单位
(1)申请人竞买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5)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加盖公章)。
2.自然人
(1)申请人竞买登记表;
(2)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申请书;
(4)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
(四)资格确认
1.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可获取和签订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规定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2.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时,买受人缴清拍卖佣金及拍卖标的转让款,竞买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并签订《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确定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应与委托人、拍卖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3日;
4.自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风险提示
1.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申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2.竞买人一旦递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委托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看样,确认了标的的质量、现状等,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质量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转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数量等情况以实物和公告为准,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不得再对标的提出异议。
4.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款及拍卖佣金后,交易双方开始进行资源交接,标的物的挖掘、运输、人工、机械、加工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转运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买受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委托人要求,认真履行生态保护、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买受人转运和加工标的物期间,因过失或意外造成自身、委托方及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见交易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
八、异议处理方式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额度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买受人拒绝签订《转让合同》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转让款的;
3.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买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缴纳转让款后,买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转运、使用该标的;
(二)本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本次拍卖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拍卖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pai.net/
2.东方网:https://auc.eastday.com/
3.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委托人:温宿县山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张女士 13779766619
拍卖人: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谢先生13579959652 马女士13609995441
温宿县山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