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陶自然资矿告字〔2025〕05号)
经阿克陶县人民政府批准,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在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以下采矿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并委托新疆尚铭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阿克陶县慕士塔格路17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阿克陶县文化路55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新疆阿克陶县喀热开其克乡阔洪其村建筑用砂1号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新疆阿克陶县喀热开其克乡
面积:0.118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4341344.940 |
25555222.370 |
2 |
4341315.720 |
25555236.110 |
3 |
4341109.590 |
25555271.860 |
4 |
4340906.490 |
25555338.800 |
5 |
4340792.400 |
25555266.530 |
6 |
4340741.430 |
25555183.260 |
7 |
4340543.670 |
25554991.940 |
8 |
4340479.770 |
25554963.040 |
9 |
4340488.985 |
25554930.160 |
* |
1404 |
1390 |
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为35.4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404.0米至 139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通过评审备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做好矿山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3.48年
起始价:48.21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现场: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3日17时前到新疆尚铭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2025年10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到新疆尚铭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null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公开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详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乡、镇、场、村队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