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温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拍卖人
(一)出让人
名称: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东街8号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工业孵化基地南区G12栋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温泉县扎勒木特乡牙马特西砂石料矿采矿权
矿区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点号 X Y
(1)4980231.047 27482531.273
(2)4980179.493 27482683.733
(3)4980293.869 27482722.366
(4)4980469.278 27482923.196
(5)4980441.158 27483004.196
(6)4980500.887 27483026.562
(7)4980661.030 27482554.083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1.49年
矿区面积:0.1202平方千米
矿种:建筑用砂
推断资源量:46.2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1626.58米至1611米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136.93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6.93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或者2万元的倍数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资源量、开采标高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数据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拍卖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拍卖时间及方式(北京时间)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和展示期内准备上述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如下: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
(5)申请人竞买登记表;
(6)提供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kyqgs.mnr.gov.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提交拍卖人。
2.拍卖公告展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4日
3.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在签署竞买协议和拍卖文件等相关资料后,在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9:00)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竞买保证金后凭拍卖人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成为合格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拍卖交易服务费(如有违约行为的则转为违约金),并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按规定和约定处理。
5.拍卖会时间:2025年7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6.拍卖会地点: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7.拍卖会竞买人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公章。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出让人、拍卖人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
4.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并现场实地踏勘,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需到实地踏勘的,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3.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竞得人在矿产开采前自行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涉及山林、植被、草场、道路等补偿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七、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内容
(一)其他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三)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3.温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xjwq.gov.cn/
4.新疆矿业网 http://www.xjgyky.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拍卖人:李先生 17699100101
柳女士 18299392519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7日